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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七章 告你强奸

  小太妹肖美婷也是如此,那天她本想灌醉周立青,结果反而被灌倒了,迷迷糊糊中被扛掉旅馆,睡了一大觉,也是李梅后来告诉她的,她几乎一点记忆都没有,她不知道那晚李梅其实没和她一起睡,而是跑到周立青房间了。

  那天下午她们都有去学校上课,是第二天李梅才开始旷课请假的,小太妹是比较敏感的人,所以察觉到其中有猫腻,不过李梅那天有和她一起上半天课,她也没想太多。

  光头强则不然,他觉得他妹妹可能和周立青发生了什么不该发生的事情,想到这就火冒三丈,气得想跳起来,琢磨着要不要去质问他妹妹还是自己去打探下?

  最后光头强决定去打探下,因为李梅说那天晚上是去和女同学家住的,如果确实如此,那李梅想和周立青发生什么也没时间和机会了吧,如果不是,那么……这是光头强最不愿接受、最怕成真的猜测。

  李梅熟悉的几个人就是赵军李伟和小太妹肖美婷了,光头强很快就通过小弟找到了肖美婷。

  肖美婷证实李梅没有去什么女同学家睡,而是到小旅馆开房间,两人一起睡的。

  这话光头强只信一半,小旅馆开房看来是事实,至于什么两人一起睡,小太妹那时喝得烂醉,她自己都说没意识了,那么就无法确定两人是不是真睡一起了,不排除李梅和周立青……的可能。

  “我。操”光头强越想越觉得不安,越愤怒越暴躁,恨不得找个人暴打一顿。

  “我妹是不是也喝酒了?”

  光头强问小太妹,虽然他怒不可遏,几乎失去理智,不过还是克制了下来,确认一些细节。

  “嗯。”

  小太妹点头,在她喝醉之前,李梅也喝了不少酒,脸红彤彤的,不过可以确认的是没醉。

  妈的!光头强再次抓狂,一定是周立青灌醉了他妹,然后把李梅和小太妹带到宾馆开房,联想到他妹身体不适,腰酸无力,肯定是被**了。

  这是强奸!

  等周立青回到村里时,就看到光头强来势汹汹的杀过来了,那表情简直想吃人。

  来者不善!周立青皱眉,头皮发麻,这光头强可是冤魂不散啊,屡屡找茬,正所谓小人难缠,光头强没动手的话,他也不能直接把他揍一顿吧,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。

  “周立青,我干你兄。”

  光头强到了新桥旁的周立青将要开业的诊所旁遇见了后者,直接就爆了粗口了。

  干你兄是当地的一句骂人话,就相当于三字国骂一样,有时代表的是一种心情,一种愤怒的情绪,当然不是真要“干”周立青他哥了。桃谷镇人流行的两句骂人话,除了国骂就是这句了,同样是辱及家人,不过国骂更容易触到某些人底线,当场翻脸。

  周立青老大不爽,双眉一挑:“光头强,有什么事好好说,你积点口德吧!”

  “你个伪君子,有种干有种你i就认。”

  光头强认定周立青玩弄了他妹妹,自己占据道德点高位,所以劈头盖脸的就破口大骂又给扣了一顶帽子。

  “我做什么不敢认了?”周立青反问。

  “我要告你强奸,你个衣冠禽兽!你个败类!人渣!无耻!”光头强戟指大骂。

  光头强这么一闹,新桥附近的几个人看到了就围过来,看热闹可是常态,人之天性。

  周立青皱眉,冷笑:“我强奸谁了?”

  捕捉到强奸这字眼,猜测是跟他妹妹李梅的事有关了。之前光头强还阻止他们来往呢,结果在李梅主动的前提下,周立青没有远离李梅,反而把他妹妹给**了。

  “TMD的,你别给我充愣。我妹妹还没成年,你个禽兽把她灌醉了,然后……亏你还是什么见义勇为,我呸,你就是个人渣,禽兽!”

  光头强越想越气,虽然旁边有人在,不过他丝毫不怕,反而有点想把事情闹大,让周立青难堪,甚至是告他强奸罪,抓进监狱吃牢饭。

  “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,你非要这么大声?”

  周立青心想这光头强真是无脑啊,就这事私底下商量就行了,要质问责骂也不能闹这么大吧,难道非要让全村人全镇人都知道他妹妹被周立青给上了才罢休?

  周立青为光头强,为李梅考虑,光头强反而觉得周立青是心虚,更加有恃无恐,气焰嚣张了。

  “做的时候你就该想到有今天了吧,你怕了吧。”光头强冷笑。

  周立青身正不怕影子斜,中气十足:“是你妹妹主动的,你上哪告我去?这事哪犯法了?”

  “放你。妈的狗屁。”

  光头强可不信这个:“是你把我妹灌倒了,弄上床的。”

  “不信你可以去问你妹妹。”

  光头强一下子就心虚了,泄了气的气球似的,他妹妹喜欢周立青,以她的性格说不定还真有可能主动,或者说半推半就同意了吧,是该问下他妹妹有没有醉得不省人事,不过他可没有就这样吃瘪,再次气势汹汹的指责道:“我妹还没成年,你这也是强奸!”

  周立青再次冷笑:“没文化真可怕,只要年满十四周岁,那么女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关系那就不是强奸,你懂不懂法啊。”

  光头强一向比较愣,还真不知道这个,他以为女方年纪比较小,那么女的愿意也算强奸,不过不知道十四周岁这条红线。他祸害别人家闺女时哪想到这点,现在却想拿出这点来压周立青:“我妹还没成年,你这是诱骗,诱奸!”

  “那你想告,告去吧。随你便。”

  周立青不再搭理光头强,走之前又补了一句:“你不替你自己着想,也替你妹妹想想啊,有点脑子。”

  光头强恼羞成怒,不过也无可奈何,回去找他妹妹,质问了。

  李梅爽快的说了,说她和周立青发生关系,她把第一次给他了,说的时候一脸平静甚至还有点喜悦。

  “是不是周立青趁你喝醉……”

  光头强还不死心。如果李梅是自愿的那就无解了,如果是喝醉了,周立青在李梅喝醉、神志不清、无力反抗的时候发生关系就能告他**了。

  “我没醉,是有喝了点酒,不过我没醉,很清醒。是我要给他的,是我主动的。”

  李梅断然否定,灭绝了光头强的最后一丝幻想。

  “妈的,你真不要脸!”

  看她说得这么轻巧,光头强恨不得代替他爸妈教训他妹妹。

  “我怎么不要脸了?我没男朋友,他也没女朋友,我们不就上了次床吗,怎么不要脸了?”

  李梅不卑不亢。在她看来现在可是开放的社会,又不是做小三,不就发生婚前性行为嘛,至于天地不容吗?

  “你以为周立青就会娶你吗?我看你以后怎么嫁人!”

  在农村,性方面还是保守的,虽然也有婚前性行为,不过让人知道那就不一样了,确实会被嫌弃。

  “我知道他不会娶我。”

  李梅撇了撇嘴:“嫁不出去就不嫁了呗。”

  “你你……”

  光头强再次暴怒,如果说李梅是为了想嫁周立青,那么和他发生关系想拴住他的心还情有可原,可是明知道对方不会娶他,还凑上去,这不是让人白嫖吗?盛怒之下最后也是憋出一句:“你真傻!”

  光头强对这妹妹是彻底的无语了,想告周立青完全指望不上她了,最终他想到了李梅的朋友小太妹肖美婷。

  光头强找到了肖美婷,说了李梅的事,肖美婷震惊之余也很生气。

  两人对周立青都不爽,是同一条战线的人。他们最担心的事结果就这么发生了。

  光头强把希望放在肖美婷身上,捏了谎言:“我妹告诉我,你那天喝得烂醉了吧。周立青摸你了你都不知道。”

  肖美婷又羞又气难以置信:“不会吧。”

  “他那种人你又不是不知道。你都醉成那样,又没意识了,他肯定趁机吃你豆腐的。”

  光头强睁眼说瞎话,使劲给周立青扣屎盆子。

  肖美婷将信将疑,如果周立青真吃她豆腐的话,那么她醉成那样也不知道了。

  “你有没有感觉到有人压着你,有重物压着的感觉?”

  光头强慢慢的将肖美婷引导。

  肖美婷摇头,完全没印象,不记得了。

  “周立青那禽兽,看你这么漂亮又喝醉了,决定没安好心。”

  光头强为达目的再次扯谎:“我妹说那天晚上他有出去,时间还挺长的,肯定是到你房间去了。”

  光头强虽然没有明说,不过肖美婷是聪明人,自然明白他话里有话,是什么意思,是暗示她周立青除了上了李梅外,还趁她酒醉把她也给上了。

  肖美婷皱眉沉思,那天晚上脑子很沉,只记得有人搀扶着她回宾馆房间,之后回想不起什么了,有印象的是第二天早上看到李梅在她身旁了。

  “我们不能让强奸犯逍遥法外啊,要告他!”

  光头强看差不多了就说出自己的目的了。

  周立青真强奸了自己?肖美婷不确定有还是没有,完全不记得。

  看到事情正朝着自己预想的方向进展,光头强加大火力怂恿肖美婷,想让她告周立青强奸,看似替她抱不平,实际是把她当枪使。

  肖美婷答应了,因为她对周立青也厌恶不爽。

  光头强看到计谋得逞,很高兴,帮她出谋划策,一起探讨要怎样告才能告倒周立青。

  首先自然是搜集证据,和开房那天已经过去几天,别说没证据了有证据也没保存。更何况周立青压根就没上过肖美婷,怎么找证据?完全莫须有的事,只能栽赃了。

  “你要说你喝醉了,然后看到或者说感觉到了周立青爬上你的床,脱你的衣服,你意识是清醒的,但是很醉了,全身都酥麻,没力反抗。”

  光头强虽然经常犯二,不过智商其实还是可以的,栽赃起来一套一套的,很有经验的样子:“细节你不用说得太细,就说脑子很沉,记忆有点浑,有些就记不清了,这样更真实。”

  肖美婷一愣:这不明显是造假吗?

  “只能这样了啊,不然你什么都记不得,警察不会信你的,只有这样,法院才能判周立青强奸”光头强的设想都是架构在虚假的“周立青强奸肖美婷”前提之上,给肖美婷是反复洗脑,渐渐的她都有点相信自己被周立青强奸过了。

  光头强还去找了那家旅馆老板,让他确认肖美婷那天确实是喝得烂醉。

  虽然过去好几天,不过旅馆客人少,加上那天周立青一个人带着两个喝醉的美女,印象深刻。

  最后光头强还托人找了个律师,问了下具体流程,接着就让肖美婷去派出所告周立青**了。

  派出所并没有立案,提交检察院批准抓人,因为一看告的竟然是周立青,所以就先详细问情况,一方面还派人去问周立青。

  周立青之前刚上过县电视台新闻,受过乡镇和县城领导的嘉奖,送过多面见义勇为的锦旗,民警知道周立青,刚开始还以为是不是同名,一问,是桃花溪村的周立青,那肯定是他没错了。

  那民警看这肖美婷长得是挺漂亮的,会让人有犯罪冲动,不过这周立青可是见义勇为的好青年啊,犯得着**吗?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他是不信的,更何况盘问了下肖美婷发现了疑点。

  原本肖美婷是按照光头强说的那套说辞来的,经不住民警火眼金睛看出漏洞,再三逼问下说出事情原委——其实肖美婷压根不记得那天周立青有没有侵犯过她。

  这不是莫须有的事嘛!最后问了当事人周立青和证人李梅,确认这事子虚乌有,肖美婷撤诉了。

  周立青无奈,肯定是光头强搞的鬼。

  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,光头强本想用他妹妹告自己**,一计不成又生一计,让小太妹来告。小人难缠,莫过于此。这光头强什么时候还能彻底消停呢?

  李梅知道这事对他哥很无语,同时对她的朋友肖美婷也是很无语,没想到她的朋友竟然栽赃陷害她喜欢的人,她明明知道自己喜欢周立青的。

  “美婷,你怎么能这样对立青?”

  李梅很生气的指责:“那天你喝醉了,是立青把你送到宾馆的。从头到尾他都没对你做什么,你反而诬告他。”

  肖美婷虽然不喜周立青,不过也觉得这诬告不好,想想其实她是被光头强蛊惑了,才相信她可能被周立青奸。污了。

  越想她就觉得越不好,光头强没安好心,告赢了,他没损失,告输了,肖美婷的名声可就毁了。

  经李梅这么一说,肖美婷更多的相信周立青是清白的,所以撤诉了,不过她对周立青的态度还是没变,一贯的厌恶,说不上厌恶哪点,反正就是看不爽。

  知道李梅第一次就这么给了周立青,肖美婷很生气,以至于在李梅面前直接表现了出来。

  李梅对此不解,别说是肖美婷了,就算是她哥也管不了她,把身子给周立青是她的自由,虽然发生婚前性行为于传统礼法不合,不过肖美婷自己都是黑木耳,交过的男朋友一只手数不过来,每个也都上了床,有什么资格说她?

  “你这么快就给他了,男人对轻易得到的东西不会珍惜的。”

  肖美婷在李梅耳边碎碎念。

  “我知道,但是现在不这么做的话,以后可能就没机会了。”

  至始至终李梅都很淡定,正如那天晚上她对周立青说的话,她不会后悔,现在不会,以后也不会。她所想的并不是幻想着周立青能负责任,能娶她或者就此和她交往处对象,而只是单纯的把自己美好的第一次给他,这就足够了。

  “他有什么好的值得你这么做?不帅,老土,穷逼,除了你都没人会要吧。”

  肖美婷就此始终无法释怀。她骨子里是爱慕虚荣的拜金女,喜欢漂亮衣裳和高档饰品,优雅安乐的生活,她渴望着大城市的繁华,鄙弃山沟沟的粗野落后。她虽然出生在这里,成长在这里,却看不起这里的人和事,梦想着有朝一日能离开这个山沟沟。

  在她看来,只有富二代,有钱人才能实现她这个梦想,而像周立青这种人,嫁给他又能怎样?对你好又能怎样?日子过得紧巴巴的,一辈子都只能在农村生活了,哪怕有点上进心的,想在城里买房,可是瞧着那疯涨的房价,再看看寒酸的工资,买得起吗?咬着牙买房买车,那也是借钱贷款,没享受呢,就光还债了,像蜗牛一样背着重重的壳,所以肖美婷看不起周立青,其实根源就是虚荣心作祟,觉得他无非是矮丑穷的吊丝。

  这个社会太现实了,生活太残酷了,而她穷怕了,所以宁愿用身体做诱饵,用青春做本钱去钓金龟婿,吃好穿好玩好,而不在意对方是用真情还是玩玩而已,所以宁愿被高帅富操得想吐,也不愿让矮丑穷摸个小手。

  对于肖美婷的这些观念,李梅是知道一些的,人为了能生活得更好本来也是无可厚非的,只不过她的一些事太没底线,反而触及到她的底线,当着她的面损她喜欢的男人,这让她忍不下去了。

  “肖美婷,我再警告你一次,我不许你这样说他。”

  李梅声色俱厉:“他比你那些狗屁前男友好一百倍一千倍不止!”

  李梅对肖美婷那些前男友可是了解不少,拜他们所赐,肖美婷成了黑木耳,吃了很多避孕药内分泌紊乱不说,而且还为其中一个打了胎,留下后遗症。其中一个前任玩腻了肖美婷,结果看上了她,这让李梅恶心得作呕,那次肖美婷竟然还帮她前男友,自此李梅和肖美婷的关系疏远了。

  李梅和肖美婷不欢而散,李梅回到家,遇到了她哥光头强。光头强本想借此机会告倒周立青,让他坐牢去,结果失败了,反而把事情闹大了,不少人知道李梅和周立青发生关系的事了。

  光头强虽然和李梅的兄妹关系不是很融洽,不过好歹是兄妹,这事也算因他而起,所以就有了想法,让周立青负责,娶了李梅。


第七十七章 告你强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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