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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节 见面礼

  据梅菲斯说,欣布和凛是昨天早上离开此地,前往阴影谷的,如今四十八小时都没到就去而复返,很显然是出了大事——至於是甚麽大事,十有八九是和萨玛斯特有关了,但琼恩也没有多问,他毕竟是外人,不宜打探太多。

  正待告辞,大主教突然又把琼恩叫住,接着从怀中摸出一柄套着黑色皮鞘的匕首,递给了他。琼恩莫名其妙地接过,没搞懂他为甚麽送自己礼物——真要送的话,也该是他这个晚辈送礼吧。对此大主教并没有多做解释,「人老了,记性不好,差点把这麽重要的事情都给忘了,」他含笑看了看梅菲斯,「你也不提醒我一下。」

  少女不答,俏脸羞红如火,眉宇间却尽是喜悦之色,两只手在身前无意识地交错扭着,似乎不知道该怎麽放才好。大主教笑了笑,带着牧师朝着神殿方向走去。直到他们走远,少女才渐渐恢复常态,至少脸没那麽红了,「走吧,」她说,主动牵着琼恩的手,「时候也不早,该回去了。」

  「嗯。」

  时候其实还早,下午四点钟不到,但这才刚刚二月初,太阳下山早,天地间已经开始笼罩上了淡淡的暮色。两人走出门,反正也不着急回家,在镇子里悠闲散步,看看街上的行人来往,只觉心情无比放松,「平静安谧的生活,似乎也不错,」琼恩感叹,然後想起大主教送的匕首还握在手中,「对了,艾弥薇,这是甚麽意思啊?」

  「是他送你的礼物。」

  「我知道,我是问他为甚麽要送我礼物?」

  「这个……」少女难得地扭捏起来,「是谷地这边的一种传统啦。」

  「甚麽传统?」琼恩越发好奇。

  少女起初不肯说,後来在琼恩的威逼利诱之下终於招供。原来在谷地十一镇,有一项古老而有趣的传统,便是女孩子带男友回家,父母如果见到并且满意的话,便会送他一件礼物,作为认可和祝福的表示。对於梅菲斯来说,父母早就去世,大主教於她亦师亦父,他送出这把匕首,自然就是对琼恩表示认可了。顺便一提的是,这种礼物被称之为「证约」,如果以後双方分手,证约还是要归还给女方的。当然,每位父母送出证约时,都是希望它永远不会有归还的一天吧。

  唔,怎麽不知不觉间,彷佛已经走到要谈婚论嫁的地步了……

  和女性不同,男人对婚姻这种事情,总是抱有本能的畏惧吧。当然了,对象是梅菲斯这样的完美少女,琼恩倒是没甚麽不愿意的,但总觉得进展还是稍微快了点——呃,转念想想,似乎也不算快,毕竟认识都两年了。根据大陆通行的惯例,过了十六岁生日即是成年人,可以婚嫁了,提尔教会的法律对此也是认可的。琼恩今年十七岁,梅菲斯十六岁,完全符合标准。

  「这麽想嫁给我啊?」他取笑。

  「才,才没有呢!」少女娇嗔,「谁想嫁给你啊!」

  「真的?」琼恩故意逗她,「我可是会把你说的话都当真的哦。」

  「……讨厌!」

  「哪,哪,傲娇了。」

  「傲娇?」梅菲斯没听懂。

  「就是口是心非的意思啦,」琼恩笑眯眯地说,「明明心里很想,嘴上却说讨厌,这就是傲娇了——就像你现在这样。」

  「哪有,胡说!」少女抗议,「人家才没有口是心非呢。」

  「果然还是傲娇。」

  「……」

  平时英气凛凛的圣武士,像寻常女孩那样害羞撒娇,当真是说不出的娇美可爱,令人百看不厌。「话说回来,艾弥薇,想娶你可真不容易啊,」琼恩开玩笑,「你看,第一次上门就被揍了一顿。他最後拿出这把匕首的时候,可真把我给吓坏了,心想拳头就算了,没必要动刀剑吧。不过这家伙,」他将匕首拔出鞘,银白色的剑身在夕阳下闪闪发光,琼恩用手指弹了弹,发出清脆声响,「好像挺不错的啊。」

  「别乱说,」少女正色,「这可是这世上最好的名剑之一了。」

  「是吗?」琼恩略略有些吃惊,「没看出来啊。」

  「你拿来。」

  梅菲斯从他手中抢过匕首,朝四周看了看,正见某户人家的围墙外有块大石头。她反手一掷,也没见如何用力,匕首便自掌心电射而出,深深没入石块中。「怎麽样?」少女说,上前取回匕首,「别的且不论,仅仅『锋锐』这一点,在我所见过的刀剑中,就没有能胜过它的。」

  「确实很厉害。」

  削铁如泥,没石如土,这是传说中神兵利器了,琼恩没想到大主教居然会送他这样珍贵的匕首,倒是颇为意外。不过他毕竟是个巫师,匕首这种东西,对他而言象徵意义大於实际作用,就算再锋利,真要战斗的话,他自然还是会隔得远远地扔魔法,难道真握着这不足六寸长的东西去捅人?因此也就不太在意,正打算随手收起,这时梅菲斯接着说了一句话,就让他不止是意外,而是震惊了。

  「它是灵器。」少女说。

  所谓灵器,顾名思义便是「有灵智的物品」,它有感情,有理智,有逻辑,有知觉,能思考,能学习,能说话,能交流——简单来说,只要无视外在的物理形态,你完全可以把灵器当作一个活生生的人(或者其他高智慧生物)来看,乃是魔法物品中最罕见丶最特殊的一类存在。

  当然,特别强大的魔法物品(高等神器或者至高神器),基本上也都是有一定灵智的,例如梅菲斯现在佩戴的辉阳护符,碰到奥沃这种亡灵的时候会自动发出警示和圣光,在琼恩手上全无半点作用,彷佛废品,而一戴到梅菲斯颈上,立刻就展现出了它的真正威力。但这更多是一种因为「属性」而自然产生的程序,或者说,只能算是「智」,还算不上「灵」。不过传说北地有一个名为碎魔晶的神器,不仅能有意识地挑选使用者,还能引诱腐化丶威逼利诱,最终反客为主,控制奴役使用者,这就差不多是灵器的范畴了。散提尔堡的那位紫发女统帅歌曦雅,手上的金色重剑,应该也是一柄灵器。

  神器未必是灵器,灵器也未必是神器,这只是两种不同的分类产物。但通常来说,灵器都是非常强大的魔法物品,就算够不上神器的档次,也不会差到哪里去,某些方面甚至犹有过之。大主教居然拿这种东西当见面礼,那可真是大方。

  「不过……这真的是灵器麽?」琼恩将匕首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,「它怎麽不会说话?或者唱首歌也行啊。」

  「因为它现在是『空』的。」

  「空的?」琼恩一怔,他自然明白「空」是甚麽意思。灵器之所以有灵智,是因为它们拥有『器灵』,而器灵是由智慧生物(广义上的生物,包括巫妖丶吸血鬼这种亡灵)转化而来的。像歌曦雅那把金剑,器灵应该是个老巫师,否则没道理一眼就能看破琼恩身上有红袍巫师的魔法刺青。传说中的那个碎魔晶,器灵则是七个巫妖,所以有极强的邪恶魔力,一个学徒偶然获得它,都能够在北地兴风作浪——当然最後还是被正义人士打趴下了。而所谓空的意思,就是还没有器灵,徒具其形,其实算不上真正的「灵器」,只是具有成为灵器的资格和可能。

  「嗯,原本的器灵丧失了,一直没有获得新的器灵,」梅菲斯解释,「所以现在是空的。」

  「切,白高兴一场。算了,也无所谓,我正好选择自己喜欢的器灵——那这柄灵器的属性是甚麽?」

  「龙。」

  「……你一定是开玩笑的吧。」

  所谓灵器的属性,就是指它能够融合甚麽样的器灵,这并没有一个成体系的标准,甚至没有甚麽道理可讲。有的灵器属性要求很宽泛,例如只要是「人类」就行,有的灵器属性限定则非常狭窄,例如必须是「年龄在三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凝成真名的男性半精灵巫师」。梅菲斯说这柄匕首的属性是「龙」,这个标准倒不算多麽狭窄,但却难度很高——琼恩从哪里去找条龙来做器灵?要知道一旦成为器灵,灵魂虽然永在,躯体却完全丧失,等於是被彻底囚禁在灵器里,连幽灵都不如。幽灵就算是被束缚在某个魂器中,还是能够在附近一定范围内游荡活动的。

  「没开玩笑,它的属性确实就是龙,」少女耸耸肩,「否则的话,你觉得为甚麽自从前任器灵『碎影』随着圣卡缪尔女士登入天界後,这都八百多年了,它一直还是空的。就是因为合适的器灵太难找啊。」

  「我现在明白了。」

  没有器灵,灵器的价值就大打折扣,好在原本就是免费得来的东西,不要挑剔那麽多。琼恩将匕首套入鞘中,别在腰间,随口问起它的来历。灵器未必多麽强大,但却极罕见,论稀有程度比神器还难得,不知道大主教从何处得来的。

  「哦,它是特加尔大师锻造的。」梅菲斯说。

  「特加尔大师?不是这个镇子的名字麽?」

  「是啊,这座镇子就是以他命名的嘛。」

  少女解释说,特加尔是谷地历史上着名的铸剑师,生活於距今大约一千一百年前,他曾经游历大陆各地,遍访名家,兼采所长,熔铸一炉,最终成为一代大宗师。此地就是他最後定居以及逝世之处,後来建镇时就以他的名字来命名。时至今日,铸剑术还是塔瑟谷的一大特长,名闻遐迩,每年八月份的时候,镇上都会举办「千剑展」,届时会有来自大陆各地的冒险者慕名而来,挑选自己喜爱的武器,是谷地的盛事之一。

  特加尔一生铸剑无数,其中有四柄最为得意,自许为毕生的最高成就,分别以四大元素来命名,即是风之剑丶火之剑丶水之剑和土之剑,都是灵器。他去世之後,这四柄剑分赠给了四个弟子,流传下来。两百多年後,卡缪尔在此地建立神殿,四元素剑为其所得。卡缪尔将火丶水丶土三剑分赠给三位教会的高阶牧师,自佩风之剑。

  「你手上这柄,就是风之剑,」梅菲斯说,「风之剑的属性是龙,卡缪尔女士後来驯服了恶龙碎影,将它封入其中,成为器灵,所以它又名碎影剑。」

  卡缪尔死後升上天界,顺手把碎影也带上了,这柄剑失去器灵,此後一直流传下来,直至传到大主教手中,半小时前当作见面礼送给了琼恩。

  「唔,那其他三剑是甚麽样的呢?」琼恩有些好奇,「也是这样的匕首?」

  「不是,」梅菲斯摇头,「四元素剑的规格形制都不相同,依次是从小到大排列。风之剑最小,是匕首,火之剑是一柄墨黑色的长剑,水之剑是把金色重剑,土之剑最大,是柄火红色双手巨剑。」

  金色重剑?

  风剑在自己手中,火剑和土剑倒也罢了,倒是梅菲斯说到水剑是柄金色重剑,倒是突然让琼恩产生了某些联想。重剑又称「一手半剑」,是一种介於单手剑和双手剑之剑的武器,并不属於常见的制式武器,会使用它的人原本就很少——而琼恩恰好认识某个人,使用的就是金色重剑,而且也是柄灵器。

  不过,既然水之剑在提尔教会手里,应该和散提尔堡的军事统帅扯不上关系吧,毕竟这两大势力根本就是敌对。所以只是单纯的巧合?可是那个叫歌曦雅的紫发女子,和艾弥薇的气质真的很近似呢,总觉得她们之间,像是有甚麽联系似的。

  还是问一下吧。

  「艾弥薇,我在远山市的时候,曾经遇到一个女人——」

  「很漂亮?」梅菲斯打断。

  「呃,还不错。」

  「所以你又看上了?」

  「……我不是想说这个!」

  「哦,那你是想说甚麽?」

  「我只是想问问你认不认识她——」

  「不认识,所以不用妄想了,我是不会帮你牵线的,」少女哼了声,「有个凛还不够吗?」

  「……我也不是这个意思!艾弥薇,你偶尔也相信一下我的人品好不好。」

  少女格格笑起来,「开玩笑啦,看你急成那样。嗯,你遇到谁了?」

  「一个紫色长发的女人,年龄大概二十六丶七岁吧,」琼恩描述着,发现梅菲斯的脸色微微变了,「她自称是散提尔堡的军事统帅,名叫——」

  「歌曦雅,」少女低声接口,「你是遇到歌曦雅了对吧。」


第三十六节 见面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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