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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章

  金秋九月,正是一年好气候,最是适合游玩。每到这时节,汴梁城中总有络绎不绝的达官贵人出城踏青。

  那呼朋引伴,那鲜衣怒马,那群仆如潮,凡此种种,正该让人执起画笔记下这些让人目不暇接的热闹。

  街边的酒楼上,二楼一处包间临街的窗户打开,一个无论古代还是现代的审美中,都不负于「英俊」这二字的青年正站在窗边,露出一个温柔地迷人笑容观赏着街上一队正在远去的人马。

  直到那一行人走得远了,身影再也看不到了,青年才收回了目光,看向了手里的一幅画。上头画的正是刚刚离去的人马。画面精致,人物传神,笔墨浓淡搭配精妙,无不彰显着作画者的功底,足为大师之水准。任谁看了,都不会想到,这画不过就是青年刚刚在队伍行经他窗下之时,灵感火花迸现,在仓促间挥毫而就。

  「好。好。好啊。」

  街上的队伍离去已有盏茶时间,青年依旧不曾放下手中的画卷,眼睛只是盯着画卷之中最是神采飞扬,灵韵活现的少女影像不放。至于画上其他各具神采的人物,不过都是少女的陪衬罢了。

  「殿下。」

  青年还沉浸于画卷与少女的印象重叠间,所带给他的心灵上的激情与幸福。可一声听着就感无趣的生冷声音传来,顿时就让他脸上的笑容也失去了飞扬的神采。

  「何事?」

  「王妃使小人来,唤殿下回府。」说话的男人脸容和他的声音一样,生冷而僵硬,仿佛天生就失去了表达感情能力。

  「府中发生了何事?」青年叹了口气,敷衍地问了一声,随后便是将画卷交到一旁小厮的手里,自顾坐回位子上美美地喝了杯酒。

  木脸男人走到青年身旁,俯身到他耳边,低声说道:「官家。」

  「又病了?」青年眉头不耐地皱起,「皇兄这身子骨真是太弱了。」无奈地放下酒杯,青年利索地起身离开了包间,只是等他出了酒楼,他嘴里依旧还在咕哝个不停。

  「嗯,一副好皮囊。」

  隔壁包间,一个道人坐在椅子上,目光从包间敞开的房门上收回。刚刚青年离去,从门前经过时,样貌是给道人看了个清楚。

  在道人对面,一个灰发文士走到店家刚刚在包间一角为他布置好的案几前。文士拿起笔,蘸过了墨,眼睛却闭了起来。文士闭起了眼,手上的动作却不慢,顷刻间便完成了一副画作,赫然和刚刚青年在隔壁包间所画一模一样。

  文士坐下将画作递给道人,然后是深深地吐出口气来,脸上似有水波泛动,顷刻间又消失无踪,直让人怀疑自己刚刚是不是眼花了。

  「好,好画。」道人不吝赞赏着画作,可他翘起的嘴角却僵硬得真个像是个木头人,「闻老哥,你的《雾镜人花》依旧那么让人叹为观止。」

  「林道长过奖了,微末之技,也就能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情罢了。」文士云淡风轻地一笑,为自己斟上一杯酒,是一饮而尽,「林道长也接到萧侯的传信了?」

  「这个是自然。」

  「那道长要怎么作为?」

  「闻老哥觉得端王怎么样?」

  「端王轻佻。」说完,文士抬眼望向了画作中心的少女人像,林道人同时也把目光移了过去。

  「轻佻好啊,不轻佻哪来的许多破绽利用?」林道人说完是哈哈一笑,只是他的嘴角依旧显出了诡异的僵硬。

  「林道长看来已是打定主意了。说吧,约老夫出来,可是有用得着老夫的地方?」

  「闻老哥爽快。」林道人马上为文士的空酒杯就满上了一杯,「听说闻老哥虽不入朝,可是却得许多达官显贵看中?」

  「你想要那条线?」

  「王诜。」

  文士想了想,随后安静地喝光了杯中的酒水。林道人当即哈哈大笑,可等文士放下酒杯,林道人的身影已是不见了,唯独有一张人皮面具在那残留的笑声中缓缓飘落在了桌子上。

  文士转头往一旁不曾摇动半点的窗户看去,一边又为自己斟满了一杯酒,一边心底嘀咕着:「这神棍的《登雷法身》功力又有所精进了。」

  西夏,卓啰和南军司,盖朱城。

  九月的天,风沙刚过。朱孟非一脸晦气地从客栈二楼的房间窗户伸出头来。一出兰州,他是快马加鞭地就跑到了这盖朱城中,就望着能快些料理了西北的事情,好快些回到兰州,看护一下家里的两个孕妇。

  虽然连上他被风沙羁绊的十几天,张三娘和闵柔怀胎也才将将三个月,可他就是觉得心中焦急。

  毕竟未婚先孕啊,而且两女的身份也是敏感。

  闵柔对外说是他的师父,可到头来却怀了他的孩子,而此时距离石清的死还不到一年呢。这些绯闻传出去,闵柔这小女人可不见得撑得住。

  至于张三娘,江湖儿女够泼辣,够豪放,这都没有什么问题。问题只在她出身官宦人家,有个正在朝中当官的爹。还有那个正在兰州城里当官的堂哥张叔夜。别看这张叔夜和张三娘不算太过熟悉,对这个跑江湖的堂妹也很是放任。可书香世家的家教刻在他骨子里,谁知道他为了前程,心里有什么想法没有?

  也就两个女人刚怀上没多久,须得安胎;而且即使两女撑得住,走得地方多了,更不方便掩藏消息,所以才停驻在了兰州。为免夜长梦多,朱孟非还是打算着赶紧了结了事情,好回去主持大局。

  「这节骨眼上怀了孩子,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?」心里烦乱,朱孟非一把结果退回的房钱揣进怀里,将披风的兜帽盖好,牵着一匹瘦马便是出了城,一路却是往西边去的。走出成名口,朱孟非在路旁停了下来,从怀里掏出了一张地图,「我看看啊……大雪山脚下,呃,清流祁连洞?整的跟个西游记似的。」

  地图上记载的地方是燕驼龙告诉朱孟非的,那处是魔门历经动乱后找到的一处隐秘所在,里头收藏着许多魔门辛苦搜集保存下来的秘典藏书。因为历史上的一些动乱,魔门曾经也遭受过重创。虽不至于是断绝了传承,但也元气大伤。当时魔门的高层为了避免最坏的情况发生,于是便找了这么个地方,修建了一个大书库。

  出于安全性考虑,这处大书库的消息并不曾在魔门中流传,历代魔门当中知道大书库存在的,除了看守的邪极宗分支以外,从来不曾超过五人。在如今的魔门里头,知道大书库存在的,在步霄霆死后,也就只剩下魔门大公主花白凤和燕驼龙两人而已。

  在朱孟非出发北上的时候,燕驼龙就千叮万嘱让他一定要去这地方一趟。言明里头的藏书对他将来划地称王大有用处。

  而本来朱孟非来西夏,目的是为了撬墙角组建自己的行政班底。突然横插了这么一杠子——虽说燕驼龙对这地方很看重——让朱孟非的行程变得非常紧张,尤其是如今家里两个女人怀孕还可能会引起风波的时候,这迂回的行程是让朱孟非烦透了。

  「希望里头藏的不止是武功,不然真是屁用都没有。」重新确定了方位,朱孟非将地图重新塞回了怀里。

  翻身上马急奔出二十里外后,朱孟非突然将马勒停了。他手搭凉棚往前方山路拐角望了望,便麻利地拨转马头,往岔路上走了。

  等朱孟非骑着马走得远了,一道人影忽然如飞箭般跑来。人影本应极速跑过,可不知为何他却突然停下了脚步。以他刚刚那白日无影的极速身法,居然能说停就停,没有丝毫的不协,可见这人轻功之高。

  「咦?奇怪了。」来人往回走了两步,就地上新鲜的马蹄印看了片刻,然后又几步跳上路旁一处小山头打眼远望,「不是埋伏我的?那哪个傻帽的会走这条小路?不知道前头是流马帮的地盘吗?那群货可都是名副其实的吃人不吐骨头啊。」

  「懒龙!你,哪,里,跑!」

  「我操!」

  一声惊天怒吼传来,山头上的懒龙当场就被吓得跳了起来。然后他都不用回头看的,连忙转身,施展开平生最快的身法,直如离弦之箭往远处「呼」的一下就逃得没影了。

  一个身高昂藏的大汉刚刚转过山脚,只来得及看见懒龙的身影消失在路的尽头,气得他当场跳脚,无能狂怒地高吼一声:「懒龙,你个贼偷!居然敢偷我妹妹的嫁妆!我抓到你,一定要把你扒皮煎骨!」

  「沈飞天!你不是沈轻虹儿子,还是天山派高徒吗!你还不赶紧给我追!」

  一个好不容易才追上大汉,正气喘吁吁的年轻人,撑着脚,苦笑着看着大汉:「关叔,那懒龙轻功太高,小侄实在无能为力。」

  听见沈飞天说的话,大汉是气得虎须倒竖,一掌就往路旁山石上拍去。旁人只听「碰」的一声闷响,山石规规整整地被压出了半人高的一个大坑。

  「懒龙!我关玉门一定要把你抓住!」


第四十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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